“一對”雞翅引發(fā)的官司 (2006-04-12)
發(fā)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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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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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民叫板肯德基
“一對”是中國人平時說話中離不了的量詞,在中國人的觀念中,對就是“雙”的意思,是量詞,用于按性別、左右、正反等配合的兩個人、動物或事物。昨日,在洛陽市西工區(qū)人民法院,消費者張宏偉因為“一對”和洋快餐肯德基打起了官司。
原告張宏偉在訴狀中稱:2006年2月14日,他在洛陽市中州路中段429號王府井百貨下面的肯德基餐廳內看到其價目表標注“新奧爾良烤翅一對8元、香辣雞翅一對7元”等所標示商品的計價單位、價格等內容后,消費人民幣400元,但當原告打開包裝后看到“雞翅”時,發(fā)現(xiàn)一個雞翅被分成兩塊,并不是餐廳價目表標明的“一對”雞翅,原告懷疑肯德基價目表內容涉嫌虛假宣傳,對消費者進行欺詐銷售,從事了不正當競爭的違法行為。
張宏偉請求法院判令被告鄭州肯德基有限公司洛陽分公司及鄭州肯德基有限公司,“對其價目表等所標示商品的計價單位等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的欺詐行為給予公開更正、消除影響”;要求被告向原告作出書面道歉,“并支付因遭受欺詐而誘導原告支付的費用一倍數額(因原告丟失一張100元發(fā)票,賠償金額為300元的兩倍600元整)”,并支付原告因維權產生的交通費、誤工費、通訊費、打印費、律師費等相關合理費用。
昨日,庭審現(xiàn)場,原被告雙方進行了將近3個小時的激辯,在雙方辯論結束后,由于被告肯德基當庭表示不同意調解,法官宣布擇期宣判。
法庭直擊
詞典對“對”的解釋是否適用肯德基?
在原告代理律師杜鵬提交的兩份證據中,一份是《現(xiàn)代漢語詞典》中“對”和“翅”的釋義,317頁“對,量詞,雙;一對鸚鵡/一對兒椅子/一對模范夫妻”,171頁“翅,通常又指鳥類等動物的飛行器官,通稱翅膀”。另一份證據是杜鵬從互聯(lián)網下載的2004年10月16日發(fā)表的文章,標題是《肯德基雞翅,“一對”原是一只》。原告認為這個文章代表了對肯德基的社會評價。
被告律師認為,肯德基是洋快餐,《現(xiàn)代漢語詞典》的解釋不能作為法律憑據,而從互聯(lián)網上下載的文章是文章作者自己的看法,不代表公眾看法,也不能作為法律證據。
2000年的批復是否適用現(xiàn)在?
在法庭上,被告肯德基代理人提交了一份2000年4月25日國家質檢總局計量司的批復,上面寫道:“中國百勝餐飲集團:你集團‘關于肯德基產品銷售的計量問題’的請示函收悉,現(xiàn)答復如下:我國目前的有關計量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對快餐產品沒有專門的規(guī)定。你集團的產品原則上可按集團內部制定的現(xiàn)行有關標準進行計量管理?!?
肯德基代理人認為,這份批示批準了肯德基可以按照自己公司的計量方式進行標價。該代理人在回答法官的提問時十分肯定地表示,一個翅根和一個翅中組成“一對”香辣雞翅、一個翅根和一個翅中加翅尖就組成了“一對”新奧爾良烤翅,并且稱肯德基餐廳的價目表是全國統(tǒng)一的。
原告律師認為,這個批復只是針對2000年肯德基執(zhí)行的有關計量標準,而新奧爾良烤翅是2000年后肯德基推出的產品,其“一對”的計量不應套用該批復。
肯德基是否構成消費欺詐?
原告律師向法庭提交了原告在肯德基餐廳拍攝的3張照片,一張是標有“香辣雞翅一對7.00新奧爾良烤翅一對8.00”的價目表,還有兩張這兩種雞翅的宣傳照片。原告認為肯德基把“一只”當“一對”已經構成消費欺詐。
對此,被告方的代理律師王律師表示,肯德基餐廳已經通過點餐臺上的點餐卡和店外發(fā)放的優(yōu)惠券等多種途徑,以照片的形式告知消費者,他們銷售的“一對”雞翅就是“兩塊翅產品”,消費者在購買時應該已經知道,所以不能構成消費欺詐。
對此,原告方稱原告消費時沒有看到被告發(fā)放的優(yōu)惠券和點餐卡,也沒有服務員告知他,他只是看著點餐臺上方價目表上的“一對”價格點的餐。另外,原告代理律師指出,被告向法庭提供的證據優(yōu)惠券在2003年已過期,優(yōu)惠券和點餐卡上標明“以上圖片僅供參考,產品提供以實物為準”。
記者調查
將“一對”改成了“二塊”
在昨日的法庭辯護中,肯德基的代理人稱肯德基的價目表是全國統(tǒng)一的,其計量也是自己內部制定的國際統(tǒng)一的計量標準。在肯德基的計量標準中,一個翅根和一個翅中組成“一對”香辣雞翅、一個翅根和一個翅中加翅尖就組成了“一對”新奧爾良烤翅。但據杜鵬律師介紹,自從張宏偉起訴后,洛陽王府井百貨下面的肯德基餐廳在銷售新奧爾良烤翅時,已經將“一對”改成了“二塊”。
昨日中午12時許,記者專門來到這家肯德基餐廳,在點餐臺正上方,有一個大大的價目表,“香辣雞翅二塊7.00新奧爾良烤翅二塊8.00”而兩個“二塊”明顯是在原來字跡被涂改的基礎上添加的。記者購買了兩份新奧爾良烤翅,每份里面都是一個雞翅膀被切成兩部分,一部分是翅根,一部分是翅中和翅尖。
昨日下午,記者在鄭州花園商廈下面肯德基餐廳的價目表上看到,香辣雞翅和新奧爾良烤翅的“一對”改成了“兩塊”,旁邊的宣傳畫上“一對”沒改。
新奧爾良烤翅為中國團隊研發(fā)
記者在網上找到了肯德基在推出老北京雞肉卷、新奧爾良烤翅時的宣傳資料,上面稱:“為了適應中國不同地區(qū)消費者的口味,肯德基擁有專門的中國研發(fā)團隊,在提高產品多樣化方面大下工夫。目前,除了吮指原味雞、香辣雞腿堡等代表產品外,由中國團隊研發(fā)的老北京雞肉卷、新奧爾良烤翅、蛋撻等都得到了中國消費者認可?!?
原告律師杜鵬認為:既然產品是專門針對中國消費者的,為什么計量標準卻不按照中國消費者所認可的方式來計量?
洋快餐要尊重消費習慣
記者在花園商廈采訪時,問一位買新奧爾良烤翅的男士:“你購買時看到這烤翅是8元一對嗎?”這位男士說:“這就是一個雞翅膀,哪兒是一對呀!”記者又問他肯德基把一個雞翅按一對賣,是不是合適?他氣憤地說:“當然不對,凡是中國的消費者,誰都知道一對是一個雞的兩個翅膀,明明是一個,為什么標一對呀?!”
在二七廣場正弘商廈下面的肯德基門口,記者隨機采訪了不下十位消費者,他們都認為“一對”就是兩個翅膀,像肯德基這樣把一個翅膀切成兩部分算一對,就是對消費者的欺詐。一位姓陳的消費者告訴記者:肯德基應當尊重中國人的消費習慣,計量標準要按大多數人認可的方式來計量。
專家認為是對消費者的欺詐
針對該案件,記者采訪了鄭州大學文學院的張明奎副教授,他肯定地告訴記者:肯德基這樣做,就是對消費者的欺詐。張老師專門找來呂叔湘編的《現(xiàn)代漢語800詞》:“對”是量詞,用于按性別、左右、正反等配對的兩個人、動物或事物,比如一對翅膀,一對枕頭等。
張老師說:在呂先生對“對”的解釋中,“一對”必須是一左一右或一正一反,一個翅膀切成兩半,根本不是一左一右,那就不能稱為“一對”。
法律上存在空白
國家質檢總局計量司一位負責定量包裝的工作人員在電話中告訴記者:從國家的計量規(guī)定來說,這一塊還是空白。因為“對”不是國家計量法規(guī)規(guī)定的計量單位,雖然中國的老百姓都認為“一對”就是一雙的意思,但計量法規(guī)上沒有強制要求產品必須以什么方式銷售,比如說是以“份”、“盒”或者“對”、“只”等,經銷商可以隨意選擇。但是這個“一對”不是計量單位,所以沒有合適的法律可以對企業(yè)來約束。
記者采訪了河南省質監(jiān)局計量處彭曉凱處長,他告訴記者,河南省還沒有相應的地方法規(guī),在定量包裝有關規(guī)定中關于“計數”的計量方法,一般都用于藥品,但對于餐飲業(yè),還沒有具體的標準。